根據(jù)《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選及資助管理辦法》(深人社規(guī)〔2018〕18號)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對2020-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候選對象予以公示(詳情見附表)。
公示時間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。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候選對象有異議的,可通過來訪、來信等方式反映(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(qū)福強路1007號高訓(xùn)大廈1715室,郵編:518045,聯(lián)系電話:82997738)。
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。反映人應(yīng)提供書面反映資料及真實姓名(單位必須蓋公章)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。我們將對反映人身份嚴格保密,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(diào)查核實,如候選對象有不符合遴選條件的,將取消其遴選資格,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。
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1年4月1日
2020-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候選對象公示名冊.doc